到達不了的地方。


  有些我們到達不了的地方,我們想像或希望到那個地方存在,而現實那個地方是確實不(可能)存在的,我們需要一些不存在的東西。公公家要還給成大,之前爸爸她們幫公公在大叔、叔叔家附近買了房子,她們現在住那兒:一個我覺得不大但功能齊全的地方,正因為不大,那個地方滿適合她們居住,而不會花太多精力在整理房子上頭,或許是我認為整理房子會花去很多時間,這或許是她們需要的。阿公家則因為紅毛港要遷村,未來阿公阿媽打算住自己兩個兒子家,她們的家是她們給她們買的,她們的女兒房子則是自己買的。我不喜歡提高雄的事,我沒有參與,評論或光只要想到這就讓我內咎,我不知道我必須內咎什麼,或我是不是承擔什麼責任,這明顯過於複雜與我不喜歡到我不能理解,我每次回高雄都會到小舅舅的遺照前跟她訴說這份內咎,只是她去世了,正因為她去世了。

  我弟弟現在在逢甲大學,一些晚上她跟她同學去唱歌與釣蝦,我不知道這有什麼意義,或這些東西有沒有意義重不重要,或重要本身,我只能對她說「好好用功讀書」之類的蠢話,我去過一次她宿舍,她書桌上架著本藝術史的書,她沒努力(看起來)好好讀微積分與C語言讓我擔心,她比我聰明但一方面比我笨上許多。爸爸自從碩班畢業後打算升等,我很希望她能成功但總覺得她不夠有野心,我不知道到某個年紀野心是不是還需要,或她在的那個地方,妳知道我不可能,媽媽會比爸爸早些退休,她說他打算每天都在家睡覺,但我知道她每天早上六點就會起床,九點就會開始想睡覺(事實上她會待到11點衣服真正洗完才睡)。

  為什麼我們希望有那個地方,因為我們都只想保護自己讓自己不受傷害,妳知道愛或真理可以用觸覺形容,也可以用嗅覺形容,差別只是寫詩的人跟讀者能不能重現這些概念,這時候我們都專注於我們想體現的物件上,這很自私我覺得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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