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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符號學心得。

  任何感覺者的感覺方式都可表明是為包含一種固有的偏見。觀察者在她與被觀察者關係中,創造出某種東西,因為這種(觀者與被觀者的)「關係」是唯一可以被觀察到的東西,觀者與被觀者的關係也顯得至關重要。這關係便成了現實本身唯一的材料。真正的本質不是來自事物本身,而是之間感覺到的各種關係。容我明抄段書上的話修改。

  我嘗試用前人的態度解釋世界,用自己的眼睛觀察,不甚靈光的大腦思考。寫出具邏輯文藝不甚通順的文章,似乎已經不是這個困難,P2一些之前有看的人的版隱了,感覺跟自己同年齡層,認真寫有去東西的人少了很多,最近默默看了些人寫的文章,發現還有很多「啊!真認真」的那種人,活著實在滿有意思。前幾天一直被些小事所苦,鑽鑽鑽地,現在突然覺得自己蠢極了。

  同我與A的A’關係般,某個B與我是B’的關係,這兩者關係可能是極為荒謬(也可能只有我覺得可笑)的相似。有個很有趣但不能跟某些人分享的例子很貼切,昨晚睡前想到時還特別記在小紙片上,怕自己醒來忘記,說來好笑,當時是想起2件有趣的事,記在紙上只有一件,想說怎麼可能會忘了另一件,現在已經記不得。

  然後我思考討論這件事究竟有什麼意義,當話說出都不為真,用寫的就更不用說。跟大多數人說話不需要考慮這種事,嚴格來說真正認真起來想要描述某件事來,確實變得困難重重,但是我還是很訝異能將這種事掌握得很好的傢伙,確實存在著幾個,真不知道她們怎麼想。

  很久沒跟自己說加油,最近實在太懶惰鬆散,從明天起要開始加油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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